“三有”动物夜鹭“落难”水中,警民携手救助

11-08 重庆青年报 阅读: 26336

“警察同志,我们在海子湖水里发现有一只长得很奇怪的‘野鸡’,它好像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一直在水里挣扎着发出叫声,我们怕有攻击性不敢下水救,你们过来看一下……”

11月2日中午,北碚区公安分局复兴派出所民警李笛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海子湖边散步时发现有一只不明鸟类疑似受伤落水,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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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怕不是野鸡哦,好像是国家保护动物!”民警李迪赶到现场后,看到在水里苦苦挣扎的“野鸡”已经奄奄一息,立即和同事沿岸开始寻找合适的救助工具,很快在杂草丛中找到一根4米长的木棒。李迪将点燃的纸片夹在木棒上,对“野鸡”身边的渔线等杂物进行清理。经过1个多小时的清理,李迪和同事成功将“野鸡”身边的渔线等杂物清除干净,随后两人以手拉手连接的方式下到岸边,徒手将“野鸡”从湖岸边救出。为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抱上车并带回派出所进行简单清洗、治疗,并联系了林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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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野鸡”是一只夜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6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夜鹭就名列其中。随后,工作人员将这只受伤的夜鹭带走并将进行更为详细的检查和治疗,治疗完毕后再进行野外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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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野生动物是陆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自饲养、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均是违法行为。遇到珍稀的野生动物务必注意保护,尤其是遇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民警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