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醉驾、危险驾驶、驾照过期、记满12分等原因,导致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暂扣、吊销、注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由于侥幸心理作祟,“失驾”人员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9月以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精心组织、主动出击,积极开展“失驾”突出违法整治工作,成功查获2起“失驾”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曝光1
10月30日13时许,余某(2023年9月20日曾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渝DW9***普通二轮摩托车在科园南路海棠小学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其测试值为65mg/100ml。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余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两个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
案例曝光2
10月30日16时许,李某(2016年3月8日曾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渝A0***小型汽车在科园南路海棠小学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其测试值为195mg/100ml。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李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驾驶人余某、李某明明已经买过交通违法的“单” ,却不吸取教训,再次触碰法律“高压线”,那么等待他们的只会是更严厉的处罚。
永川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请驾驶人时刻关注所持有的驾驶证状态,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