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头盔“带”而不“戴”,车受损你受伤

11-16 重庆青年报 阅读: 20234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但依然有人或安全意识不强,或侥幸心理作祟,“带”而不“戴”,让头盔成为摆设。近日,永川一男子因未规范佩戴头盔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本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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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17时许,段某驾驶摩托车在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被于某驾驶小型越野车追尾发生碰撞后,摩托车再次与赵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及段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由于段某在驾驶摩托车时没有系牢头盔搭扣,仅“做做样子”,结果事故发生时,头盔飞落在地,头部受撞击,导致受伤。

永川交巡警提示:头盔虽小,作用很大!请广大群众切记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切勿让头盔成为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