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禁渔期 高新河流有“巡”警

04-10 重庆青年报 阅读:

“咱们垂钓的把杆子收一下,现在是禁渔期,谢谢大家的配合。”在高新区辖区内的莲花滩河上,高新公安分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正在开展巡河检查,巡河中发现有人在河边垂钓,民警及时对其进行劝阻和教育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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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强化长江禁捕秩序管理,提高公众对禁渔政策的认同感和配合度,高新公安分局积极开展巡河检查,向辖区内群众进行禁渔期宣传,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渔规定,营造良好禁渔氛围,共同建设美丽高新。

据了解,从3月1日起,重庆市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渔4个月,直至6月30日结束。禁渔期间将重点查处人工扎巢筑卵、非法电鱼、经营野生渔获物等行为。同时,这些行为也在被禁止之列: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销售、收购、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禁止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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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是经常看到有人在这里垂钓,你们民警来宣传之后,都还是很自觉,很少看到了,生态环境确实是需要我们大家来共同守护。”在莲花滩河附近遛弯的赵大爷表示。在辖区梁滩河、莲花滩等河流附近的公园、广场,民警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向周边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禁渔期宣传教育,目前已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果。相关民警表示,在天然水域实施禁渔区、禁渔期制度,有利于保护繁殖亲鱼和幼鱼,恢复渔业资源,推动渔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是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截止目前为止,食药环侦支队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60余份,劝阻钓鱼人员28人次。下一步,高新公安分局将持续加强多部门合作联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挥刑事处罚的惩戒震慑作用和公益诉讼的生态保护功能,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为全力推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