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风”挖笋要不得!警方提示:春笋正当时,吃笋要注意!

04-25 重庆青年报 阅读: 25830

“荒林春雨足,新笋迸龙雏”,春季雨水繁多,鲜嫩的笋子纷纷冒出,不少市民朋友到处寻觅挖笋宝地,纷纷“跟风”加入挖笋大队。近日,白市驿派出所接到太慈村村民黄先生报警称,有人未经允许挖了自己种植的笋子,被自己逮个正着,需要民警帮助,值班民警立即带队前往现场。

经了解,挖笋人刘大爷是太慈村附近的出租户,最近听说附近可以挖笋子来吃。于是刘大爷闲来无事,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出门寻觅春笋,正好看到一片农田旁的竹林里长出了许多笋子,看上去十分鲜嫩。刘大爷以为竹林是野生的,便私自挖了16根笋子,没想到挖着挖着,被住在附近的村民黄先生发现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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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竹笋并非野生,而是黄先生精心种植的。最近笋子被“偷”挖已经不是一两次,对此他十分生气,可惜一直没有抓到“偷”挖笋的人。当天黄先生正好经过自家竹林,发现刘大爷正在“偷”挖自己种的竹笋,为了寻求一个公道,于是报警求助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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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耐心与黄先生沟通,并当场对刘大爷进行了法制教育。刘大爷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着民警的面,对黄先生诚心道歉,并赔偿100元,双方达成和解。

高新警方温馨提示:

近期,不少市民朋友“跟风”挖笋,他人竹林里的笋属于私人财物,挖不得!景观园林里的笋属于公共财物,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而且具有生态价值,私挖公园里的笋或涉嫌违法,也挖不得!但想吃春笋了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咱们还是去菜市场购买吧!